2008年5月19日 星期一

從樂生療養院看我國文化資產事業政策(西元1970年到2007年)

指導老師:黃文斐

研究學生:黃贊文

摘要

古蹟維護與文化資產保存在臺灣都市建設發展歷史中一直有所爭議,多被視為只有衝突而無雙贏。一九七六年,因新生南路擴建而拆遷重建的林安泰古厝開啟往後數十年的文化運動,催生舉凡文化資產保存法、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乃至各縣市政府文化局等等法規和單位。文化資產相關的報導、研究和關注日益增加,諸如歷史、文化、人權、經濟等等面向,亦屬公民社會應當正視的命題。而今樂生療養院與捷運新莊線工程有所衝突,正可測試目前臺灣社會對於文化資產政策相關議題的認識、關切程度,更是驗證文化資產保存法公佈以降,國家、政治和公民社會對於相關政策的信念與實踐。筆者如是希望透過個人專題研究,可以敞開一扇關於此議題的新大門。

大綱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問題
  第二節 研究限制
  第三節 文獻分析

第二章 樂生療養院
  第一節 前身與歷史
  第二節 捷運新莊線工程
  第三節 對抗過程
第三章 文化資產政策 
  第一節 我國文化資產政策歷史
  第二節 我國文化資產政策法規
  第三節 我國文化資產政策特色
  第四節 都市發展與文化資產保存
  
第四章 結論
  第一節 結論
第二節 後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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